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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我 度過 國小 國中 高中 的狗狗 今天早上 被車撞死ㄌ

她叫妮妮

很可愛的拉不拉多犬!!

記得 國小五年級的某個禮拜三

下午放學回家 就看到 只有一個月大的妮妮 

趴在阿嬤家客廳的桌子上 爭著水汪汪的大眼睛

好奇著看著我們

原來 是阿姨買回來的

好可愛啊!!!

牠傻傻的 是傻大姐

誰都好的意思

有她陪伴的日子 是多麼快樂呀!!

生過兩次寶寶 第一胎 還不小心壓死他baby呢!!  傻傻的牠 就是因為那麼可愛 所以超多人疼愛牠的!!!

後來 我回台北了!!!跟他相處的時間 也變少了

但 我心裡永遠記著 因為有牠陪伴 所以我國小的日子才能過得那麼快樂

每次從台北回去 妮妮都會熱情的迎接我們!!!!!!!像上禮拜回去   也是如此

每次 我都罵她"貪吃妮"  因為 他真的很愛吃咩!!!!!!

憨憨的笑 真的 會永遠烙印在我心裡!!!

我本來想說 家裡的三隻狗狗 都能陪著大家 度過好幾十個年頭的

但 不幸的噩耗 在剛剛 傳來了!!!

妮妮 早上 例行的放瘋(讓她到處跑跑逛逛 因為在鄉下地方呀!!)

結果 他為了追逐外公(外公要去工作)  被一輛機車 撞死了

聽阿姨說 撞到 肚子破了   當場死掉

就可以知道 那個機車騎士 騎得多麼快

聽說 機車騎士 手骨折 肩夾骨裂開  臉部縫了針 輕微腦震盪

摁亨 媽媽很擔心 接下來的理賠 該怎麼辦

但我很氣那個機車騎士

是他自己騎太快 才會這樣ㄚ

沒錯 是我們自己沒綁

但 他一定有超速   否則 要把一隻拉不拉多撞死 沒那麼容易ㄅ!!!!!!

可想而知他的車速多麼快   

希望他別太機車 基本的慰問 我們一定會做到 但不要得理不饒人

畢竟她自己也超速  今天 因為他撞到的是狗 死了 不用負什麼責任

假設她今天撞到的是人 她會不用賠我們 我們反而還給她理賠金嗎

妮妮 不只是寵物 也是我們的家人啊!!!!!

為什麼 在我十八歲的這一年

我愛的人 寵物 都相繼的離我而去呢!!!!

十八歲 真是低潮的一年 一點都不開心

妮妮 一路好走唷!!!等我回台南 會再去高雄拜你的!!!!!!

你是我們家的第一個寵物 會永遠 停留在我們心中   妳最美好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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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vonne80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